长三角一体化规划的产业布局解读
2019-12-29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全文公布。
《规划纲要》是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分析了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机遇挑战,明确了“一极三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按照2025年和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设置了分阶段的目标任务,并对推进规划实施做出了安排部署。
• 一极
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
• 三区
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
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 一高地
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1、“3”维度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
《规划纲要》提出,以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为目标,在原始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三个环节开展深入合作。
• 在原始创新环节,提出要加强上海张江、安徽合肥两地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化发展;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合理流动与开放共享。
• 在成果转化环节,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攻关,搭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发挥技术交易市场联盟作用、共建全球创新成果集散中心。实现果转化项目资金共同投入、技术共同转化、利益共同分享。
• 在平台建设方面,《规划纲要》提出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制高点,共建多层次的产业创新平台,合力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建设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双创示范基地、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办好浦江创新论坛、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等。
2、“3”路径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升级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三个维度,《规划纲要》提出26个重点领域。
• 升级传统产业
• 战略性新兴产业
• 未来产业
东滩顾问在解读文件的基础上,总结出3条制造业发展的产业路径。一是引导一体化区域内的产业进行重新布局。中心区重点布局总部经济、研发设计、高端制造、销售等高附加值、高技术的产业,主要发展创新经济、服务经济、绿色经济;苏北、浙西南、皖北和皖西等地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发展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大健康、医药产业、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二是“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发展。依托创新链提升产业链,围绕产业链优化创新链,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精准对接;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应用型技术,建立政学产研多方参与机制,形成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全流程创新产业链。三是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推动互联网新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强新技术研发应用,支持龙头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建立新型研发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和创新发展。
3、“3”路径合力发展高端服务经济
• 打造创新平台
• 推动跨界发展
• 探索合作模式
文化教育、医疗保健、养老安老
东滩顾问在解读文件的基础上,总结出3条服务业发展的产业路径。一是提升流通创新能力,打造商产融合集群。《规划纲要》提出推动数字化、信息化与制造业、服务业融合,打通行业间数据壁垒,率先建立区域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区域产业升级服务平台。二是扩大对外开放力度,强化贸易服务自由。完善国际人才引进政策,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专利代理等服务领域专业人才经备案后为区内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快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三是构筑消费服务业共同体,区域统筹发展。组建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生命共同体、城乡教育联合体,统筹学区资源,共享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4、“3”重点产业试点机会
《规划纲要》中主要提到三处产业试点机会,分别是量子通信、车联网和电网。
量子通信
车联网&车路协同技术
电网
《规划纲要》提出,完善电网主干网架结构,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提高区域电力交换和供应保障能力;支持安徽打造长三角特高压电力枢纽。此前,国家电网发布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19年电力行动计划》提出,实施规划融合、机制融合、技术融合、资源融合,全力支撑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1、“3”个引领片区
(1)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 公共信用:统一的公共信用管理制度。
(2)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衔接国际通行规则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 投资自由。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完善外资企业投资服务体系,放宽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 贸易自由。实行高标准的货物贸易便利化和服务贸易自由化,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
• 资金自由。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探索区内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支持区内企业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依法合规开展跨境金融活动。
• 国际运输自由。在沿海捎带、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航权开放等方面加强探索。
(3)虹桥地区——国际开放枢纽
《规划纲要》针对虹桥地区,主要提出了两点。一是办好进口博览会,二是打造国际开放枢纽,推动虹桥地区高端商务、会展、交通功能深度融合。加强交通建设,虹桥现有航空、高速铁路、磁悬浮、地铁等多种交通方式,文件提出完善联通浦东机场和苏浙皖的轨道交通体系。建设中央商务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增强联通国际的服务枢纽功能。
2、“1+5”都市圈协调发展
文件中提出都市圈协调发展,其中“1”指大上海都市圈,“5”代表苏锡常、南京、合肥、杭州、宁波等五个都市圈。
都市圈的产业协同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推动中心城市非核心功能向周边城市(镇)疏解,在有条件的地方打造功能疏解承载地,包括都市圈内制造、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产业资源,其中的教育共同体、医疗共同体等新模式值得关注。
二是邻近都市圈协调联动。主要内容包括:推动上海与近沪区域及苏锡常都市圈联动发展,构建上海大都市圈;加强南京都市圈与合肥都市圈协同发展,打造东中部区域协调发展的典范;推动杭州都市圈与宁波都市圈的紧密对接和分工合作,实现杭绍甬一体化;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带,强化南京都市圈与杭州都市圈协调联动;加强淮河生态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发展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促进都市圈联动发展。
3、“3”层次国际合作园区
文件中提出要推进国际产业双向合作,多层次打造国际产业合作载体。
中心城市
依托上海国际大都市和南京、杭州、合肥等中心城市,高水平打造国际组织和总部经济聚集区。
开发区
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开发区,加快建设中韩(盐城)产业园、中意宁波生态园、中德(合肥)合作智慧产业园及太仓、芜湖、嘉兴等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区。
合作示范区
加快推进中国(宁波)“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深化与中东欧国家的投资贸易合作。
4、“3”类跨界区域
文件中提到三类跨界区域,分别是省级毗邻区域、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和跨界生态文化旅游,东滩顾问认为,未来在省际毗邻区域将出现一批新的一体化示范区,应重点关注此类区域的发展。
(1)省际毗邻区域
文件中提到的省际毗邻区域有两个,分别是江苏-安徽交界处的安徽-滁州-马鞍山区域和上海-浙江交界处的上海-嘉兴-宁波区域。
在上海-浙江省际毗邻区域,文件提出要推动宁波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嘉兴全面接轨上海桥头堡建设,打造上海配套功能拓展区和非核心功能疏解承载地;加强浙沪洋山区域合作开发,共同提升国际航运服务功能。支持虹桥-昆山-相城、嘉定-昆山-太仓、金山-平湖等区域开展深度合作。
在江苏-安徽省际毗邻区域,文件提出支持顶山(浦口)-汊河、浦口-南谯、江宁-博望等省际毗邻区域开展深度合作。
(2)省际产业合作园区
加强省际间产业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推动产业跨区域转移和生产要素双向流动。
• 产业转移和要素流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连云港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江苏沿海地区等。
• 省际合作园区建设: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中新苏滁现代产业合作园、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合作园等。
(3)跨界生态文化旅游
《规划纲要》中提到,自然与人文景观需要在共同保护中开发、在共同开发中保护,加强浙皖闽赣生态旅游协作,共同打造长三角绿色美丽大花园。
• 统筹规划:建设长江、淮河、大运河和新安江上下游两岸景观;
• 协同保护:环太湖、杭州湾、海洋海岛人文景观;
• 跨界开发管控和景观协调:丘陵山地。
从上文的阐述可以看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着重强调了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融合,以及从多维度、多层次推动区域的产业一体化发展。未来,各省市政府、企业应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行动起来,真正把长三角建设成为“一极三区一高地”,带动周边区域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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