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直接减免!
2020-05-09
国家发改委网站5月9日消息,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
福 利 来 了
国家为这些人
免租、减税、放贷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 刘世虎:包括中央的部门、高校、央企,以及科研院所,所属的这些国有房屋用于出租的,都要带头去执行这个政策。
此外,中央所属国有房屋出租,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对于非国有房屋,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并将对出租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金融支持政策,将引导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内增加优惠利率小额贷款投放,专门用于支付房屋租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推广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质押贷款产品。
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
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国资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5月9日